关于印发《渔政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推进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渔政队伍形象,规范渔政标志使用,我局制定了《渔政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渔政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条 为推进渔业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渔政标志的正确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渔政标志是经农业部确定的标识,所有权归农业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该标志或与该标志相似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不得擅自使用该标志的名称或与该标志近似的标志。
第三条 渔政标志由衬有浅蓝色背景的圆型其周围绕排渔政中英文(或加单位名称),中心由周边为浅黄色的红色立体五角星和深蓝色(某些场合可反白)舵轮组成的图案(见附件使用规范及图例说明)。
第四条 全国渔业行政执法机构、渔政装备,包括渔政执法、渔港监督、渔船检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渔政标志(包括车、船、艇及房屋建筑物内外徽标、纪念品、办公用品装饰等),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其它标志。
第五条 渔政标志在渔业行政执法船舶上的使用方法:
(一)设置烟囱的渔业执法船舶:在烟囱两侧或驾驶楼两侧设置渔政标志。标志主体的具体尺寸视烟囱的大小协调匀称为宜(可按方格放大法进行放大或缩小)。
(二)不设置烟囱的渔业执法船舶:在驾驶室正面窗户下居中的醒目部位设置渔政标志。标志主体的具体尺寸视船舶的大小协调匀称为宜。
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实行统一外观颜色和编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农业部2000第33号令)规定执行。
渔政制服新标志启用
渔政新标志启用渔政新标志和渔政指挥中心标志已设计完成,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决定今年正式启 用以下两标志,并制定以下使用规范: 一、标志 (一)渔政标志 渔政标志是由周边为浅黄色的红色立体五角星和深蓝色(某些场合可反白)舵轮组 成的图案。 (二)渔政指挥中心标志 渔政指挥中心标志是在衬有浅蓝色背景的渔政标志(舵轮反白)的周围绕排中 国渔政指挥中心中英文的图案。
二、标志的正确使用说明及图例 (一)正确使用说明 1、标志在文字的上方或左方,英文在中文的下方; 2、中英文字用黑色或深蓝色正体,某些场合可反白。 (二)正确使用图例
三、标志的禁止使用说明及图例 (一)禁止使用说明 1、文字在标志左方或上方,英文在中文上方; 2、改变标志形状或文字用特殊体。 (二)禁止使用图例
四、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可参照渔政指挥中心标志制作设计本单位标志。
五、图案标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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